临时救助(2023年度)救助办法修订
2023年2月17日,基金会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,修订《厦门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》。
《厦门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》经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后,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在暂行办法试行过程中,发现罕见病致残率、致贫率双高,亟需给予针对性救助。经充分调研,经理事长办公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研究,决定对罹患罕见病的残疾人给予救助。主要内容如下:一是罕见病群体救助纳入临时救助办法,不单独设立;二是救助对象为成年人的,必须是持有《残疾人证》的罕见病患者,救助对象为儿童暂未办理《残疾人证》的,必须有罕见病的医学诊断证明;三是罕见病患者治疗救助标准参照大病重病救助标准;四是罕见病患者困难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一次性5000元;五是经罕见病患者本人同意,我会可以协助患者进行公开社会募捐。
会议全票通过,修订后为《厦门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办法》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