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介绍 (一)项目背景 为了加大对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力度,厦门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积极响应市委、市政府发出的“爱心助残”行动号召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等相关文件规定,经2021年1月12日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,制订《厦门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》。2023年2月17日第五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,通过《厦门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办法》。 (二)项目目标 为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残疾人,罹患大病、重病,或康复性手术治疗,或残疾人、残疾人直系亲属遇到灾祸、生病住院治疗,或入户、定向慰问残疾人家庭,及其他特殊情况的残疾人提供临时性救助。
二、年度实施情况 (一)项目宣传 将《厦门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办法》及相关资料发放到各区残联,宣讲项目目的、项目流程。 (二)各区残联申报、审核 各区残联向各街镇残联、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宣传临时救助公益项目,解答疑问、梳理申请流程。 各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协助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报,填写《厦门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申请表》,并报区残联审核。 (三)基金会秘书初审 基金会秘书处对各区残联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,着重审核受助人资格、申请类别、费用清单、家庭困难情况,并提出初审意见。 (四)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审批 基金会秘书处对经过初审的临时救助申请提交理事长办公会,集体讨论研究,确定救助金额。
三、项目效果 (一)项目所解决的社会问题和需求 2024年,共为188名残疾人提供临时救助金73.88万元。 对身患恶性肿瘤、脑溢血等大病的残疾人给予医疗费用的补充性帮扶,减轻残疾人家庭困难,让残疾人及其亲人感受到社会温暖,更有努力生活的勇气。 对进行康复性手术的残疾人给予康复费用的补充性帮扶,减轻残疾程度,助力残疾人减少参与社会生活的障碍,更好回归社会,自食其力。 对残疾人家人身患大病、残疾人家庭发生突发灾难性变故给予应急性救助慰问。 对残疾人罹患罕见病给予特别救助帮扶。 (二)为精准掌握项目的社会问题和需求开展相关行动进行验证 1、临时救助项目是2006年基金会重新登记注册成立当年就开展的公益项目,具有多年的执行经验。在2021年初进行项目制度化,2023年修订完善。 2、残疾人是相对弱势的群体,因自身生理性残障缘故,比常人更容易罹患大病,更易发摔倒等导致的肢体和脑损伤。 3、借助市残联《残疾人证》系统,对申请人信息进行核实。 4、扎根社区的残疾人工作联络员本身为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属,对所在辖区的残疾人实际情况非常了解。 (三)对受益人/社会现象/环境产生的正向影响和改变、量化产出成果 1、188名残疾人得到临时救助金73.88万元,其中最高救助3万元,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经济压力。 2、受助对象的现实困境引起了其他部门、社会组织的关注,纷纷给予援手。 3、进一步激发社会爱心,引起社会对罹患罕见病的残疾人的关注。 |